索 引 號:CR0006/2019-56531
發文機關: 崇仁縣公安局
文 號:
成文日期: 2019-11-14
崇仁縣公安局2019年部門預算
第一部分 崇仁縣公安局部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根據《中共崇仁縣委、崇仁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崇仁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崇發[2010]13號),保留崇仁縣公安局(以下簡稱縣公安局),為縣人民政府組成部門。
(一)貫徹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擬訂全縣公安工作的規定和實施辦法;對全縣公安機關實施組織領導和指揮;部署、指導、監督和檢查全縣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響社會穩定、危害國內安全和社會治安的情況,分析形勢,制定對策。
(三)組織實施并指導全縣公安機關偵查工作,組織、協調處置重大案件、治安事件、治安事故和重大群體性事件、騷亂。
(四)組織實施并指導全縣公安機關依法查處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依法開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全縣公安機關治安保衛工作。
(五)組織指導出入境和外國人在我縣境內居留、旅行的有關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全縣公安外事工作。
(六)組織實施并指導、監督全縣消防、警衛和邊防檢查工作;對武警部隊執行公安任務及相關業務建設實施領導和指揮。
(七)組織實施并指導全縣公安機關維護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機動車輛、駕駛人管理工作。
(八)組織實施并指導、監督全縣公共信息網絡的安全保護工作,負責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工作的監督、檢查、指導。
(九)指導、監督全縣公安機關依法承擔的執行刑罰工作,組織實施并指導、監督縣看守所、拘留所的管理工作,規劃和指導縣監所建設。
(十)組織實施并指導全縣公安法制建設;指導、檢查、監督全縣公安機關執法活動;負責管理勞動教養對象的申報和有關勞教對象申訴案件的受理工作。
(十一)組織實施并指導全縣公安機關開展禁毒和緝毒工作,承擔縣禁毒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二)組織、指導、協調對全縣恐怖活動的防范、偵察、處置工作,承辦縣反恐怖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和處置劫機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三)組織實施全縣公安科學技術工作,規劃公安指揮系統、信息技術、刑事技術和技術偵察建設。
(十四)指導全縣公安政治工作和隊伍建設;領導全縣公安消防、警衛部隊建設;組織實施并指導、管理全縣公安宣傳、教育、訓練工作;按規定權限管理干部人事工作。
(十五)制定全縣公安隊伍監督管理工作規章制度,分析隊伍狀況;組織實施并指導全縣公安機關督察工作,按規定權限實施對干部的監督,查處公安隊伍違紀案件;指導全縣公安隊伍思想作風、工作作風建設。
(十六)承辦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部門基本情況
根據崇仁縣公安局的部門職責,本單位內設33個相關職能科隊室。編制人數304人,實有人數293人(含交警),其中:在職人數293人,退休人員60人,遺屬8人,長期聘用人員232人。
第二部分 崇仁縣公安局2019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2019年部門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一)收入預算情況
2019年縣公安局各項預算收入總計10111.94萬元(含交警),其中財政撥款7285萬元,上年結余2826.94萬元。2019年預算收入比上年增加18.37%,主要原因是一是加大了項目預算,二是上年預算中還有部分支出未付結轉到下年。
支出預算情況
2019年縣公安局各項支出合計10111.94萬元(含交警)。其中人員經費支出4602.11萬元,公用經費5509.83萬元。2019年預算人員經費支出比上年增加了5.63%,主要原因一是人員工資福利比上年有所增長,二是上年應付未付部分支出結轉到下年。公用經費比上年增加了31.63%,主要原因一是由于新建附屬樓及食堂,項目經費增加,二是上年預算中還有部分未支付。
(三)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2019年縣公安局各項支出合計10111.94萬元(含交警),較上年預算安排的增加18.37%,主要原因是一是加大了項目預算,二是上年預算中還有部分支出未付結轉到本年。
(四)政府性基金情況
無
(五)機關運行經費等重要事項的說明
按照財政部《地方預決算公開操作規程》明確的口徑計算,即指本局公用經費(含交警)如下:辦公費及印刷費158萬元,比上年減少0.02%、郵電費192.74萬元,比上年增加2%、差旅費334萬元,比上年增加5%、會議費2.62萬元比上年減少90%、福利費4.59萬元、日常維修費100萬元,比上年增加0.5%、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248.2萬元比上年增加2.18%、辦公用房水電費110萬元,比上年減少0.6%、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85萬元,比上年減少3.8%等。
(六)政府采購情況
反映2019年部門所屬各單位政府采購總額1188萬元,以及政府采購貨物預算688萬元、工程預算500萬元。
(七)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部門共有車輛 68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 輛,執法執勤用車 68輛。2019年部門預算安排購置車輛 62輛。
(八)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2019年實行績效目標管理的項目 1 個,涉及資金 213.35 萬元。
二、2019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2019年公安局“三公經費”預算安排250.5萬元(含交警),比上年減少1.18%,其中公務接待60萬元(含交警),比上年減少1.63%,公務用車190.5萬元(運行維護)(含交警)上年減少1.03%。主要原因是節約。
第三部分 崇仁縣公安局2019年部門預算表
八張表(詳見附表)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對部門預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類科目(明細到項級),結合部門實際,參照《2019年政府收支分類科目》的規范說明進行解釋。
樣式:
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行政運行(項):指財政廳行政單位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用于保障機構正常運行、開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部門公開表7 | |||||
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 |||||
填報單位: | 單位:萬元 | ||||
合計 | 因公出國(境)費 | 公務接待費 |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 | 公務用車購置 | |
250.50 | 60.00 | 190.50 |